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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6-08-10 10:44     

   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是供销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社有企业改革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经营业务不断创新,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贡献持续加大。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流通领域的组织方式、经营模式加速变革的新形势新挑战,社有企业还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经营管理粗放、转型发展缓慢、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要求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有关部署,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增强发展活力和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心,全面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业务拓展、产业升级和品牌培育,在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参与政府宏观调控、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在为农服务中实现自身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市场竞争中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坚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社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扎实成效,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社有企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营服务模式。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建立;相关企业间建立起紧密而务实的产权、资本、业务联结,在重要涉农领域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行业控制力、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作用充分发挥;联合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社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实现把握为农服务方向与社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有机统一;培养造就一大批热爱供销合作事业、勇于开拓创新、善于经营管理的优秀企业家和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四)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公司制改革要根据社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与“三农”的关联度,因企制宜设置股权。联合社组建的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保持全资或绝对控股,确保控制力;对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关系政府宏观调控的农资和重要农产品骨干企业、有特殊监管要求的企业、公益性较强的企业,要保持社有资本控股地位,确保为农服务方向和公共利益,同时要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其他企业可以进一步放开搞活。确实需要时,可采取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办法。通过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社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五)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社有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加强董事会内部制度建设,社有全资和绝对控股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根据不同企业实际探索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切实实行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联合社要强化对董事会中社有资本股权代表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各级联合社要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任和管理,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严格选拔领导人员,加强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要从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激发内部活力出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社会公开招聘、内部竞争上岗等制度,普遍实行新进员工公开招聘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依法依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七)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由企业依法依规推行以全员绩效考核为基础、工资增长与企业发展相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分配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联合社任命的社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参照劳动力市场确定薪酬待遇,明确兑现条件、方式、期限等。积极探索建立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经营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技术人才的任期激励机制,采取虚拟股权、岗位分红等方式,根据考核、审计结果行权兑现,并健全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社有企业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时,可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设置少量股份探索试行员工持股激励机制。股权激励要建立进入、流转和退出机制,对利益回报、退出期限、退出方式等通过章程、协议作出明确、严格的规定。

  (八)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推进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通过实行战略管理、风险管理、流程管理、目标管理、成本管理、卓越绩效模式等现代管理方法保障企业规范运行,节能降本增效。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监督、内部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建立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重大投融资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备案)和监管。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信息共享、功能齐全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一步提高社有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三、推进资源整合联合发展 

  (九)整合重组本级社有企业。各级联合社要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本级社有企业整合重组,采取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将优质资源向骨干企业和服务当地主导产业的企业集中,培育核心竞争力,发挥独特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做实做强。坚决重组或关停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破产资不抵债的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社有企业成立企业集团、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经营结构和资产结构,提升规模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建立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提高社有资本投资效率。集团公司要依法依规加强对成员企业的管控,公司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

  (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联合合作。围绕产业发展、资源掌控、管理提升等战略目标,鼓励有实力的社有企业实施跨层级、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联合合作。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重要涉农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推进社有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创新社有企业联合的方式和手段,强化产业链和“互联网+”思维,打造关联经营的产业集群和电子商务平台。强化系统“一盘棋”意识,协调好相互利益关系。中国供销集团要以品牌、项目、资产、业务为纽带,加强与系统企业的联合合作,发挥为农服务“国家队”作用和对系统的引领带动服务作用;各省级社有企业要积极推进与市、县级同类企业的资产、业务、渠道整合,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经营格局;市、县级社有企业要主动靠大联强,利用基层经营服务资源,加快区域网络建设,成为上级社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合作伙伴和重要依托。

  (十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社有企业抓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利时机,与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涉入与为农服务相关联的能源资源开发、公用事业发展等领域。以城乡公共服务、现代农业技术、生态环保产业为重点,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民营、外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促进社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社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积极参与优质非公有企业增资扩股、收购有发展潜力的社会小微企业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放大社有资本功能,增强社有企业应对市场的敏感性和灵活性。鼓励其他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社有企业改制重组或社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坚持同股同权,明确股东的法律地位,切实维护股东在资本收益、企业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十二)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企业转型。推进农资销售服务与农业技术服务、生产作业服务、产品加工服务相结合,开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产品收储加工等全程社会化服务,将服务链条延伸到农业生产全过程。更加注重服务体验和解决方案,面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推进农资服务组织创新,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庄稼医院、农资服务合作社、基层经营网点等。积极参与大田托管和土地流转,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提升生产经营服务能力。拓展经营领域,开展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经营业务。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新型优质农资产品和现代技术装备的研发和运用,向农民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科学合理施肥施药,减少土壤面源污染。加快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社有农资企业要积极承担化肥、农药等政府储备任务。

  (十三)农产品企业向综合经营企业转型。引导和支持农产品企业从单纯的农产品流通向产前产中延伸,联合农民合作社发展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努力打造覆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全产业链的经营服务模式。依托地方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发展连锁经营、配送专卖、社区超市等,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有条件的社有企业要积极承接政府控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管护,积极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棉花企业要主动应对市场变化,向棉农提供系列化服务,促进棉花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式转变;加大围绕主业并购重组、联合合作力度和步伐,向大型综合贸易服务商发展;借助国家实施棉花现代物流规划有关政策,提高棉花流通效率,为纺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开展棉花深加工,拓展经营领域,提高综合效益。不具备产业升级条件的棉花企业,要围绕当地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果断实行转型转业。

  (十四)日用消费品企业向线下线上融合发展转型。加强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配送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营水平和覆盖面,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积极开展电商网络零售业务,拓展移动互联网营销应用APP,实现线下线上经营协同发展。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流通方式创新,不断发展新型经营业态,努力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关注客户需求变化,开发个性化、体验式服务,发展融购物、休闲、教育等多元服务有机结合的体验式商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

  (十五)再生资源企业向综合利用环保企业转型。加强与汽车、家电、钢铁、造纸等生产加工企业合作,拓宽收废用废渠道。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废旧物资综合加工利用水平。积极运用信息互联网技术打造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网络,发展线上投废、线下物流回收利用模式。抓住政府大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机遇,主动承接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因地制宜规范建设城乡社区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各级联合社要积极帮助社有企业争取政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农村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拓展经营服务领域 

  (十六)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适应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的新变化,发挥社有企业一头连接生产、一头连接消费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和参与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把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文化创意引入农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拓宽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价值理念,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获得更多收益。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帮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十七)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发挥系统传统优势,集中系统内外资源,全力打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统一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广泛开展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面向城乡的电商业务。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构建农产品流通企业、采购商、生产者紧密合作的农商产业联盟,形成集网上交易、供应链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等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努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乡镇配送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代购代销点、取货点、智能快件箱等,打通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扩大农村消费。社有企业要着力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省级供销合作社要统筹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指导市、县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切实做好与“供销e家”全国电商平台的对接,共同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

  (十八)全力推进现代物流业。适应流通业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做好规划布局,加快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仓储、运输等设施,加大整合改造力度,积极争取政府用地和资金支持,因地制宜建设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终端配送网点,搭建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开展社会化、现代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鼓励大型企业在重要商贸区域、重点专业市场、产业集群区,建设集展示、交易、仓储、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功能于一体的物流平台。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的物流和配送能力。推动物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建立以物流配送中心和高效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的“电子商务+物流”基地。

  (十九)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严格管理、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社有企业面向现代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投资创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基金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参股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为农民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引入供应链金融理念,将金融服务嫁接到与农民的购销业务中,缓解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积极培育面向“三农”的保险企业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二十)积极发展城乡公共服务业。强化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围绕城乡群众对生活性服务的普遍关注和迫切期待,采取多种方式,自办联办托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生鲜超市、标准化菜市场以及社区生活广场,开展放心早餐及蔬菜水果配送业务,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有条件的社有企业要开拓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展会展销、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现代生活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节能环保、养老服务、城市公用事业等项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二十一)大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施,推动社有企业立足国内、面向海外,“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外经外贸业务。着力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提高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以提高对重要原材料、关键物流节点的控制为重点,与境外合作社及有关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对外贸易产业链。以提升自身经营能力为重点,积极吸引国外合作社及有关企业投资经营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和电子商务业务。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网络资源,不断提升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水平。

   六、加强企业工作领导 

  (二十二)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社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享有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联合社要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落实社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绝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绝不越位。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

  (二十三)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构建监事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多方参与的监督体制,保障出资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社有资本保值增值。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社有资本运营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健全社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社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和问题整改机制,强化社有资产损失和工作责任追究,形成有效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二十四)加强党建和反腐败工作。把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创新社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社有企业章程,在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保证党的组织机构稳定,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有资本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都应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组织和社有企业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加强对社有企业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团结引导职工群众为企业改革发展贡献才智、建功立业。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社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在经营上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在廉政上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二十五)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社有企业要大力弘扬“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创新经营理念、制度、机制,培育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全面普及和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着力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制定完善品牌战略,与企业发展战略同步实施,加快培育具有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提升市场竞争软实力。重视和加强质量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强企活动,提升社有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和制度建设,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业绩考核一票否决。积极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诚实守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扶贫助弱救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十六)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联合社要切实担负起领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责任,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提升指导和服务企业的水平。做好宏观经济运行、市场趋势变化的分析研判,及时为企业决策提供预警。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反映企业诉求,为企业多渠道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等,应重点向转型升级、联合发展、服务农业生产一线的企业和项目倾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讲好社有企业和一线职工为农服务的故事,传播企业的新作为,树立企业的新形象,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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