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它山之石
 

贵港市供销社承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任务

  发布日期:2017-10-10 11: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确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单位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7〕29号)精神,贵港市供销社列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开展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单位。贵港市是全国范围内4个承担该专项试点任务的试点单位之一,为广西区唯一。试点目标任务:推进市、县两级供销社进一步完善联合社机关治理结构和理顺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的职能边界,基本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的双线运行机制,形成经验成果,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试点范围:贵港市供销社及所辖桂平、平南2个县级供销社;试点时间:2017年7月起至2018年6月止,为期一年。

  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及时制订专项试点实施方案。6月2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文确定贵港市供销社承担“探索构建规范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后,贵港市供销社立即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调研,编制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并按上级社要求于7月5日将《贵港市供销社开展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实施方案》逐级上报上级社审核。7月31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批复同意贵港专项试点实施方案。

  (二)推进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对社有企业的支持与引导。建立完善联合社机关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选任(聘任)和管理。市联社机关5名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均依法依规向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报批手续。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制订实施《贵港市供销社集团公司、直属公司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贵港市供销社三区基层社目标任务绩效管理责任状》,加大基层工作指标考核权重,年初签订责任状,年底严格考核,绩效与工资挂钩,激发工作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一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建立社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社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探索推行市联社党组成员按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推动社有企业形成完整的管理网络和制度体系,促进企业管理逐步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二是组建社有资本运营平台。按照建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要求,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市本级整合相关直属企业资源,依法组建贵港市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成立贵港市贵荷投资有限公司、贵港市惠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贵港市贵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个控股子公司。充分发挥供销集团公司龙头作用,依托项目建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载体,推动各层级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加强产权合作、业务联结。通过贵港市贵荷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社有资产运营、投资开发等业务,推进直属企业、基层社联合合作,盘活社有资产上项目建平台,增强企业实力。1-8月,投资公司联合基层社累计推进大圩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综合楼项目、庆丰供销社日用品综合楼项目、东龙供销社商贸街等项目4个,完成投资900多万元。贵港市惠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拓展服务“三农”业务,组织、指导发展乡镇农民合作社及“农合联”,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开展惠农保险、便民快递、电子商务、票务代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1-8月,全市系统完成保险保费收入达600万元;发展便民快递点10个,票务代售点2个。贵港市贵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及拓展物业管理等业务。桂平、平南、港北、港南、覃塘5个县(市、区)供销社分别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对供销社企业的人、财、物统一调配和管理,推行“县基合一”管理新机制。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专项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离全国总社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如市、县两级联社机构设置调整及职能配置未完成,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未设立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克难攻坚,争取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快速推进,争创典型。

  二、对策建议 

  (一)开展探索构建规范高效的双线运行机制试点,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10号)及《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贵办通〔2016〕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贵港市农业农村和供销社发展实际,切实厘清联合社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推进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有效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优化机构职能,完善管理模式,更好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工作。理顺社企关系,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平台,优化社有资本“三农”领域布局,推进社有企业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联合合作、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

  (二)要把握好做强做大社有企业与夯实供销社基层基础的关系,将组建社有资本运营平台、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加强社有企业联合合作与打造基层社标杆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等工作统筹谋划、同步推进,确保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

  (三)要明确改革试点底线,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覆盖率改小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方向改偏了,不能搞“一刀切”。

  (四)市供销社要切实履行专项试点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快实化细化工作举措,启动试点工作。狠抓改革任务落实,每项试点举措都要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层层推进,定期督导。将专项试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内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协调桂平市、平南县党委、政府落实对专项试点工作的领导责任、市县两级部门落实专项试点专项试点配套政策,如协调编制部门支持供销社联合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协调财政部门支持设立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等,创造良好的改革试点环境,确保专项试点按期高质量通过全国总社验收。

 

·上一篇:探索 改革 创新 发展 东兰县乡镇供销社升级改造拉开序幕
·下一篇:桂林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 在全州县召开